湖北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4-10点击数量:732

    湖北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湖师发〔2018〕17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 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贯穿始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是巩固学科知识、训练科研素养、培养理论联系实际作风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客观要求,是我国高等教育更深层次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多样化人才培养目标的迫切需要。 
    第二条 深化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一)遵循认知规律、教育教学和人的成长规律,打破实践教学附属于理论教学的传统习惯,构建与理论教学体系既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内容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特点突出、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创建富有主动性、创新性的实践教学独立运行的新机制。 
   (二)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以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实践能力需求为依据,系统梳理全学程实践教学内容,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内核,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科学、合理、系统的专业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方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实践教学针对性和吸引力;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确保实践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形成全社会支持实践教学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逐步提高开设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实验的比例。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践教学,促进实践教学理论与方法的不断提高与更新。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教师的科研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重视实践教学改革的研究立项工作,支持开发实验项目和自行研制实验教学设备。 

   (四)重视实验课教材、实践教学指导书、任务书等教材建设,将教材建设规划、编写和选用统一纳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确保教材质量。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特点,不断锤炼教材内容,编写内容新颖、体系科学、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教材。在优秀教材评审、规划教材建设等方面,向实践教学倾斜。 

   (五)要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要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支持学生参加企业技改、创新等实践活动;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环节;要把加强实践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实践教学研究,培育实践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推广应用成功经验与成果。 

   (六)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保证本科生有更好的条件参与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充分发挥此类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学校现有的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和实践项目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设计,加大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综合技能拓展训练类项目的数量和比重,形成针对性更强、层次更加分明,以项目为依托的大学生课外实践创新体系,为学生的差异化发展以及应用型、研究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好的条件;引导学生将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与专业技能训练、毕业实习(设计)和教师的科研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开展以学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研发为主体的创新实践活动;进一步组织好
本科生课外学术交流和相关竞赛活动,为学生展示实践创新成果搭建平台。 
   (七)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发挥行业优势,在企业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 
    第三条 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 
   (一)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加强建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吸引鼓励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的有效机制,重视实验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建立健全业务进修与学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二)建立有效的鼓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和申报成果奖励。加强对实验人员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实验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三)鼓励和支持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定期到企业行业单位挂职或培训,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教师的“双师型”、“双能型”素质。注重内外交流,主动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热情的业界能人进入学校,吸引全社会之力强化实践教学,建设一支热爱实践教学,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教学科研能力强的实践教学队伍。 

    第四条 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一)重点建设一批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增加实验仪器设备,保证实验开出率和设备台套数满足教学要求。主动适应实验室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实验的需要,建立实验室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创建一批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创新的管理机制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的省、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切实加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改善实习实训教学条件,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综合性、开放式的实习实训基地。重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切实解决学生实习难与实习效果差的问题。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实践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地。加强校际实习实训基地的共建共享,推动高校、企业和社会联合共建实习基地。 
    第五条 加强实践教学的保障与监控。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把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各高校要在学习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在人事、经费投入、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不断完善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加大实践教学改革的经费投入,分批组织实施校级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及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实验教学体系重组、实验课程结构优化及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做到实践教学领导投入、教师投入、学生投入和经费投入到位,形成全校上下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积极投身实践教学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对于实验教学、毕业实习,学校要在教学经费中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实践教学经费落实到位,确保人人参加;逐步加大实践教学经费在学校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实践教学,多渠道增加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科学统筹安排实验教学运行经费、实习经费等各项实践教学经费,加强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切实加大对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运行经费的投入,使各实践教学环节有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体系及质量标准;进一步充实实践教学督导力量,实行实验实习教学的听课指导及抽查制度,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和对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完善评价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办法,激发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形成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的良好氛围,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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