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办公室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6-15点击数量:1020
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实施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2.负责组织全校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广播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
3.对全校师生在教育教学和校园内使用普通话及规范汉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负责组织、指导全校的各种语言文字竞赛活动。
5.负责制定并实施全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测试员的选拔、培训与考核;组织实施全校的普通话测试工作。
6.参与相关课程的建设,组织开展普通话教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研究工作。
7.建立、保存语言文字工作包括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文字与电子档案。
8.面向社会,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