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4-28点击数量:13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三种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类、课程思政类、基础教育类。学校将从三种类型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限额推荐省级教改项目。

普通高等教育类:围绕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管理运行机制及评价体系等方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研究。

课程思政类:聚焦课程思政改革一般原则和规律,围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文化、职业素养等思政元素,打造紧密联系、彼此支撑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基础教育类:围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乡村教育帮扶测量、中小学教师培训及项目管理、附属学校建设与管理、职前职后一体化建设、新高考新课程标准等方面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二、立项范围及数量

1立项范围:参照《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拟定具体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2项目级别及数量本年度立项项目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计立项82项,指导项目若开。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确有较强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单位申报数超过(不含)5项的,最多可有1名中级职称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

2主持人仅限1人,主持人成员总数不超5人,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项目所有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项目。

3有尚未完成年验收不合格的教研(含课程思政)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各类教研项目。

4、近三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5.参加2023年结题验收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新项目。

四、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要求:上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1《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

2)《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5份)

3)《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要求:申请书和评审简表以“项目类型+申请人+项目全称+申请书或评审简表”命名)保存为doc格式,汇总表保存为xls格式每一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储存在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类型+申请人+项目全称”命名)压缩后提交。

五、其它要求

1教学单位根据立项要求、立项范围及本单位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初评

2、请于623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普通高等教育及课程思政类:教务处教研科1123室郭笑笑,电话0714-6538726,邮箱guoxx@hbnu.edu.cn

2)基础教育类:教师教育学院201室王雅,电话0714-6511996,邮箱545735886@qq.com


附件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简表.doc

附件4.湖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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