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往届生学历勘误办理流程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3-07点击数量:10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

注:需要详细说明需要修改的信息,急需学信网学历的用途,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处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不一致的信息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学生录取名册、毕业生名册、成绩单(复印地点:学校档案馆,联系电话:0714-6510863,邮箱dag@hbnu.edu.cn)。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高中和大学期间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未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在校期间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须提供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7.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高中阶段户籍上姓名、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但学信网上信息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一致,主要原因是高考报名时考生本人填信息错误,则需要填写《本专科在校生录取信息更正审批表》(附件2,附件2中联系方式必填,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先插入表中再打印出来),办理录取信息更正手续。

8.涉及联合培养毕业生还需要联合培养学校提供相关档案及证明材料(联合培养协议、有关录取名册、学校对其学历勘误意见证明等)。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勘误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申请制作学校红头文件

5.红头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教育厅不予受理并退回所有材料,由学校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164-6510635

联系地址: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湖北师范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本专科在校生录取信息更正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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