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大学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12-05点击数量:20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中心”理念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个人意愿和发挥学生的技术专长,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湖师学[2024]25号)相关规定,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教务处和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实际,对允许转出、转入专业及转专业人数进行宏观调控。转专业的报名审核、考试、录取等所有工作,均须本着严谨、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工作的工作程序与规则。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说明:本通知中的“转出学院”、“转出专业”是指申请转专业学生现在就读的学院、专业,“转入学院”、“转入专业”是指申请学生希望以后转入的学院、专业。)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及要求
1.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延长至大二,但须同时符合本人当年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和2023级学生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
2.申请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必须符合我校2024年招生时的专业录取条件(与高考的选考科目相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附件9)。因某种特殊原因留级的学生转专业时,须同时符合学生当年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和2024级学生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以特殊招生形式(如优师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运动训练专业、内高班已与教育局签协议学生、博州定向、其他定向培养学生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湖师学[2024]25号)(详见附件10)和本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同时还需符合《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中的相关要求。
3.其他说明:
(1)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含大一、大二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不需参加转专业考试,但需由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优先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占本次转专业录取计划);
(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或本人,凭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转专业考试、学校同意后,可优先录取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定义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21]10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两类学生同样需要遵照本通知中规定的转专业工作相关要求、程序,在网上报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转专业录取时可优先考虑。以上学生需在1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交给教务处1121室(教育大楼)叶老师: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供本人转专业书面申请、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应有校人武部负责人签名、盖公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学生需提供个人转专业书面申请、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与其亲属之间关系的证明”。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规定
1.各学院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专业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于12月9日下午5:00前将《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附件1)、《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
2.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12月12日前,教务处在其网站上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转入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参考书、咨询电话等)。同时,各转入专业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工作。
3.转专业学生申请
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16日8:00—17日24:00,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此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学生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网址: http:// jwc.hbnu.edu.cn/),从“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登录入口)”处进入转专业报名系统,具体流程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登录入口)—→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点击“已阅读”—→点击“申报”—→填写相关信息,然后“确定”(“转入专业方向”、“选择文件”不用填写)—→选择所填写的信息栏,点击“提交”—→刷新页面—→点击“已阅读”—→点击信息栏中“流程跟踪后面的打印”—→点击“打印客户端”;或点击“输出”,选择“PDF”,下载文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打印出来后补充表中未填写的信息。
注意事项: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和申请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明晰各专业的转入条件和相关工作程序与安排;2.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若因提前或退后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从系统中下载、打印此表。若系统中没有报名信息,则报名无效。
从系统中下载、打印《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本人签名后,交给转出学院审查、签审查意见;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签审查意见,由转入学院收齐(学生需在12月17-18日内向转出、转入学院提交《申请表》)。同时,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应分别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信息进行记录。12月20日前,各转入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学院填写好的《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4)、《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
说明:《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学院分别签完意见后,转入学院将此表留存、收齐,由教学秘书统一交给教务处(教务处不收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分别返还给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处、转入学院、转出学院各留存一份。
基本程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下载、打印《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签名—→交转出学院审查、签意见—→交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后收齐(一式三份)集中交教务处—→教务处终审、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名单。
4.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教务处将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复审,并在12月2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期为3天。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随后安排的转专业考试。
5.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
(1)考试命题工作。各转入学院需按照《湖北师范大学试卷命题规范》要求,做好转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模板见附件8)、制卷、面试安排等工作,并在2025年1月3日前将密封好的试卷袋交到教务处。转专业考试时间为110分钟。
(2)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2024年12月3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转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公布考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考生名单等。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时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面试是否进行由转入学院决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转入学院负责告知(学院的面试时间安排在1月3日下午进行)。
(3)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1月6日,转入学院将《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附件6)的纸质文档(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给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于1月11日前在其网站上公示本次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期3天。
6.审核及预录取
1月13日下午5:00前,各转入学院将经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2025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7)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将《2025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呈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学校公示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2025年1月14日下午5:00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若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若发现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无故缺考或在考试中有其他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转专业录取资格。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录取名单和编班信息以学校发文为主。学校发文后,已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8.学籍变更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由教务处统一予以变更。
9.下学期相关教学安排
寒假期间,各学院应根据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提前做好转专业学生下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特别是通识必修课(如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转专业学生选修下学期的通识选修课时,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上课时间做好安排。安排大一年级学生上课教室时,要充分考虑到因学生转专业带来的教学班级人数的增减变化。注意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四、其他事宜
1.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2.各相关学院既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和了解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前景,同时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转出学生的引导、咨询、办理转专业手续等工作,要极力防止学生盲目转专业现象发生。
3.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本学期必须参加现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考试。凡因参加转专业考试原因请假、申请缓考,或在本次期末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前一定要与本人家长协商,征询家长的意见。转专业录取完成后,学生不可回原专业学习。
5.各学院须将转专业考核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
附件1: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xlsx
附件2: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xls
附件4: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5: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6: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xls
附件7:2025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xls
附件9: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xlsx
附件10:《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湖师学〔2024〕25 号).pdf